临时居留探亲访友签证
受理范围 中国大陆常住居民
办理周期 15个工作日或者以上
面试: 不需要
最多可停留天数: 不超过6个月
签证有效期: 6个月-10年
入境次数: 单次或多次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
身份证明 | 签证申请书 | (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
护照原件 | 1.有效期必须比预期离开加拿大的时间长6个月以上 2.至少有正反连续2页空白页 3.附有本人签名 | |
旧护照原件 | 能证明过去有出游记录的旧护照原件(如遗失旧护照,提供过往旅游的照片) | |
照片 | 1. 35mmX45mm白底彩照 2张 2. 近6个月拍摄 3. 照片背面注明拼音姓名和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户口本复印件 |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 |
结婚证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申请人如果已结婚) | |
离婚证复印件 | 离婚证原件(申请人如果已离婚) | |
出生证原件 | 出生证原件(未满18岁申请人) | |
亲属关系公证书 | 申请人和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
邀请方资料 | 邀请函原件 | 在加留学生/亲戚/朋友发出的中文,英文或法文的邀请函 (姓名/地址/时间/逗留目的/费用支付等) |
邀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 |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1份 | |
邀请人最近2年的纳税证明 | 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最近二年税单(NOA) |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
邀请人近六个月的银行记录 | 近六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对账单) | |
职业背景 | 工作证明原件 | 中英文工作证明(请参考固定格式:用单位抬头纸打印,有联系方式,盖章并负责人签字,应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作年限、月收入、出国目的、停留时间、费用支付等,担保申请人按时返回)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如申请人为法人代表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 | |
在读证明原件 | 在读证明原件(满18岁申请人) | |
资产证明 | 银行记录流水单 | 借记卡对账单 |
银行存折原件 | 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折原件(活期应显示近6 个月帐目往来记录,并打本至送签当月) | |
银行存款单 |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 |
房产证 | 房产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车辆登记证 | 车辆登记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其他经济能力证明 | 股票/基金对账单(如有,请提供) | |
其他 | ||
申请程序 | 1. 申请人带齐签证材料到我司预交材料,材料审核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个别情况要求补充提交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 |
注意事项 | 1.签证受理时间:15个工作日或以上(注:个别申请人会因应大使馆要求补充资料、更改签证类别、与签证官面谈或者需要接受身体检查等,所花费时间会有所延长)。 4.申请费用1500元(费用含加拿大领馆签证费,表格及重要文件资料翻译费;不含申请人体检费;如果申请人曾经被加拿大领馆拒签的记录,我司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酌情加收服务费)。 5. 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撤销申请,或被领事馆拒签,所交费用将不予退回。 |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
身份证明 | 签证申请书 | (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
护照原件 | 1.有效期必须比预期离开加拿大的时间长6个月以上 2.至少有正反连续2页空白页 3.附有本人签名 | |
旧护照原件 | 能证明过去有出游记录的旧护照原件(如遗失旧护照,提供过往旅游的照片) | |
照片 | 1. 35mmX45mm白底彩照 2张 2. 近6个月拍摄 3. 照片背面注明拼音姓名和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户口本复印件 |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 |
结婚证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申请人如果已结婚) | |
离婚证复印件 | 离婚证原件(申请人如果已离婚) | |
亲属关系公证书 | 申请人和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
邀请方资料 | 邀请函原件 | 在加留学生/亲戚/朋友发出的中文,英文或法文的邀请函 (姓名/地址/时间/逗留目的/费用支付等) |
邀请函身份证明文件 |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 |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1份 | |
邀请人最近2年的纳税证明 | 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最近二年税单(NOA) |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
邀请人近六个月的银行记录 | 近六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对账单) | |
职业背景 | 退休证原件 | 退休证原件 |
资产证明 | 银行记录流水单 | 借记卡对账单 |
银行存折原件 | 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折原件 | |
银行存款单 |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 |
房产证 | 房产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车辆登记证 | 车辆登记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其他经济能力证明 | 股票/基金对账单(如有,请提供) | |
其他 | 申请程序 | 1. 申请人带齐签证材料到我司预交材料,材料审核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个别情况要求补充提交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2. 签证材料全部收齐、核对、整理和翻译后,即送到相关签证部门办理签证申请。 3. 收到领馆批复的签证结果后,我司会电话联系申请人领取资料并告知申请结果。 |
注意事项 | 1.签证受理时间:15个工作日或以上(注:个别申请人会因应大使馆要求补充资料、更改签证类别、与签证官面谈或者需要接受身体检查等,所花费时间会有所延长)。 4.申请费用1500元(费用含加拿大领馆签证费,表格及重要文件资料翻译费;不含申请人体检费;如果申请人曾经被加拿大领馆拒签的记录,我司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酌情加收服务费)。 5. 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撤销申请,或被领事馆拒签,所交费用将不予退回。 |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
身份证明 | 签证申请书 | (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
护照原件 | 1.有效期必须比预期离开加拿大的时间长6个月以上 2.至少有正反连续2页空白页 3.附有本人签名 | |
旧护照原件 | 能证明过去有出游记录的旧护照原件(如遗失旧护照,提供过往旅游的照片) | |
照片 | 1. 35mmX45mm白底彩照 2张 2. 近6个月拍摄 3. 照片背面注明拼音姓名和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户口本复印件 |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 |
出生证原件 | 出生证原件(未满18岁申请人) | |
亲属关系公证书 | 申请人和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
邀请方资料 | 邀请函原件 | 在加留学生/亲戚/朋友发出的中文,英文或法文的邀请函 (姓名/地址/时间/逗留目的/费用支付等) |
邀请函身份证明文件 |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 |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1份 | |
邀请人最近2年的纳税证明 | 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最近二年税单(NOA) |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
邀请人近六个月的银行记录 | 近六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对账单) | |
职业背景 | 在读证明原件 | 在读证明原件 |
资产证明 | 银行记录流水单 | 借记卡对账单 |
银行存折原件 | 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折原件 | |
银行存款单 |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 |
房产证 | 房产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车辆登记证 | 车辆登记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股票/基金对账单 | 股票/基金对账单(如有,请提供) | |
其他 | 不随行父/母声明书 | 不随行之父或母署名的中英文委托书(未满18岁申请人) |
申请程序 | 1. 申请人带齐签证材料到我司预交材料,材料审核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个别情况要求补充提交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 |
注意事项 | 1.签证受理时间:15个工作日或以上(注:个别申请人会因应大使馆要求补充资料、更改签证类别、与签证官面谈或者需要接受身体检查等,所花费时间会有所延长)。 4.申请费用1500元(费用含加拿大领馆签证费,表格及重要文件资料翻译费;不含申请人体检费;如果申请人曾经被加拿大领馆拒签的记录,我司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酌情加收服务费)。 5. 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撤销申请,或被领事馆拒签,所交费用将不予退回。 |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
身份证明 | 签证申请书 | (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
护照原件 | 1.有效期必须比预期离开加拿大的时间长6个月以上 2.至少有正反连续2页空白页 3.附有本人签名 | |
旧护照原件 | 能证明过去有出游记录的旧护照原件(如遗失旧护照,提供过往旅游的照片) | |
照片 | 1. 35mmX45mm白底彩照 2张 2. 近6个月拍摄 3. 照片背面注明拼音姓名和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户口本复印件 |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 |
出生证原件 | 出生证原件(未满18岁申请人) | |
亲属关系公证书 | 申请人和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
邀请方资料 | 邀请函原件 | 在加留学生/亲戚/朋友发出的中文,英文或法文的邀请函 (姓名/地址/时间/逗留目的/费用支付等) |
邀请函身份证明文件 |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 |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1份 | |
邀请人最近2年的纳税证明 | 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最近二年税单(NOA) |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
邀请人近六个月的银行记录 | 近六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对账单) | |
职业背景 | 在读证明原件 | 在读证明原件 |
资产证明 | 银行记录流水单 | 借记卡对账单 |
银行存折 | 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折原件(活期应显示近6 个月帐目往来记录,并打本至送签当月) | |
银行存款单 |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 |
房产证 | 房产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车辆登记证 | 车辆登记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其他经济能力证明 | 股票/基金对账单(如有,请提供) | |
其他 | 不随行父/母声明书 | 不随行之父或母署名的中英文委托书 |
申请程序 | 1. 申请人带齐签证材料到我司预交材料,材料审核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个别情况要求补充提交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 |
注意事项 | 1.签证受理时间:15个工作日或以上(注:个别申请人会因应大使馆要求补充资料、更改签证类别、与签证官面谈或者需要接受身体检查等,所花费时间会有所延长)。 4.申请费用1500元(费用含加拿大领馆签证费,表格及重要文件资料翻译费;不含申请人体检费;如果申请人曾经被加拿大领馆拒签的记录,我司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酌情加收服务费)。 5. 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撤销申请,或被领事馆拒签,所交费用将不予退回。 |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
身份证明 | 签证申请书 | (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
护照原件 | 1.有效期必须比预期离开加拿大的时间长6个月以上 2.至少有正反连续2页空白页 3.附有本人签名 | |
旧护照 | 能证明过去有出游记录的旧护照原件(如遗失旧护照,提供过往旅游的照片) | |
照片 | 1. 35mmX45mm白底彩照 2张 2. 近6个月拍摄 3. 照片背面注明拼音姓名和出生日期 |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户口本复印件 |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 |
结婚证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申请人如果已结婚) | |
离婚证复印件 | 离婚证原件(申请人如果已离婚) | |
亲属关系公证书 | 申请人和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
邀请方资料 | 邀请函原件 | 在加留学生/亲戚/朋友发出的中文,英文或法文的邀请函 (姓名/地址/时间/逗留目的/费用支付等) |
邀请函身份证明文件 |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 |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 邀请人居所的家庭成员名单 1份 | |
邀请人最近2年的纳税证明 | 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最近二年税单(NOA) |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邀请人雇主证明 | |
邀请人近六个月的银行记录 | 近六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对账单) | |
职业背景 | 街道居委证明原件 | 街道居委证明原件 |
资产证明 | 银行记录流水单 | 借记卡对账单 |
银行存折原件 | 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折原件(活期应显示近6 个月帐目往来记录,并打本至送签当月), | |
银行存款单 |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 |
房产证 | 房产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车辆登记证 | 车辆登记证原件(如有,请提供) | |
其他经济能力证明 | 股票/基金对账单(如有,请提供) | |
其他 | 申请程序 | 1. 申请人带齐签证材料到我司预交材料,材料审核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个别情况要求补充提交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2. 签证材料全部收齐、核对、整理和翻译后,即送到相关签证部门办理签证申请。 3. 收到领馆批复的签证结果后,我司会电话联系申请人领取资料并告知申请结果。 |
注意事项 | 1.签证受理时间:15个工作日或以上(注:个别申请人会因应大使馆要求补充资料、更改签证类别、与签证官面谈或者需要接受身体检查等,所花费时间会有所延长)。 4.申请费用1500元(费用含加拿大领馆签证费,表格及重要文件资料翻译费;不含申请人体检费;如果申请人曾经被加拿大领馆拒签的记录,我司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酌情加收服务费)。 5. 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撤销申请,或被领事馆拒签,所交费用将不予退回。 |
1、以上签证须知仅供参考,使领馆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申请人个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2、签证申请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的情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3、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交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提供虚假签证材料的,有可能被相关使领馆列入永久拒绝申请的名单;
4、“预计签证工作日”是使领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到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证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行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具体的签证有效期及停留天数须以签证官签发的内容为准。